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二)坚持面向市场、自主用工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原则;
(五)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三、招聘岗位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单位中卫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类岗位4人、药学类岗位2人、化工与制药类岗位3人、工商管理类岗位1人。
四、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宁夏户籍人员(2020年1月31日前取得)的应、往届毕业生,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服务意识、道德品行及职业操守;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体貌端正;
(3)年龄在30岁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专业条件:
(1)食品类岗位: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酿酒工程,葡萄与葡萄酒工程,农产品质量与安全,粮食工程,食品工程,制糖工程,油脂工程,发酵工程,粮油工程,酿酒工艺,乳品工程。
(2)药学类岗位: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应用药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药理学,中药检定,中药药理学,中药检验技术,中药制药。
(3)化工与制药类岗位: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化工与制药,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化学工程,化工工艺,生物化工,工业分析,化学制药,生物制药,生物工程,微生物制药,药物制剂,中药制药。
(4)工商管理类岗位: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旅游管理与规划,商品学,审计学,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国际商务,物业管理,特许经营管理,连锁经营管理,资产评估,电子商务及法律,商务策划管理,企业管理,国际企业管理,医药营销,酒店管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5.正在履行劳动合同,且无法及时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岗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4日—7月20日(共7天),7月20日下午18:3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携带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到宁夏塞上应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现场填写《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报名地点:沙坡头区平安大道中关村中卫园A座208室
(2)网络报名:自行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填写《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将报名所需资料原件扫描件和《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435737953@qq.com,发送时须将文件名统一标注为“姓名+市场监管局”(标注不清晰、资料提交不完整,视为无效报名)。
注:报名人员要准确、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保持通信畅通,为个人填报信息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本次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
3.报名所需资料:
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所有资料复印件1份(户口本复印件为户主页+个人页),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蓝底)。
4.报名咨询电话:
李女士:18695545543(微信同号)、0955—7648666
蒋女士:15595490507(微信同号)
(二)资格审查
1.由宁夏塞上应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派人监督指导。
2.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者由宁夏塞上应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制发《准考证》,准予参加笔试;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笔试资格。
3.符合资格条件的笔试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3:1的,经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议研究,可根据岗位需求对求职者进行岗位调剂。
(三)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评应聘者政策理论和文字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知识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重点测评应聘人员工作责任心、口头表达能力、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与排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和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2.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由宁夏塞上应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派人监督指导。侧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3.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弃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被聘用后如与原工作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调解决。
注:在考察、体检中发现有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夏塞上应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六)录用对公示无异议者,由宁夏塞上应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发出录用通知。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3个工作日内同宁夏塞上应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无故逾期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招聘人员管理
(一)合同签订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3个工作日内同宁夏塞上应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无故逾期的取消录用资格。
合同期限约定为3年。合同期满经考核表现优秀且胜任本职岗位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由宁夏塞上应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岗前培训,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培训业务内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合同。
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工资:
1.因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原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2.不服从聘用、用人单位工作安排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违反廉政纪律、工作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
5.有聘用、用人单位认为不适合从事此项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薪资福利及待遇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17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的人员工资为2200元/月+绩效奖金(上限为600元/月)+福利175元/月,绩效奖金根据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每月对聘用人员的考核情况确定。单位和个人所承担的社会保险(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由宁夏塞上应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代缴。
七、其它事宜
(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955—7013601
(二)凡涉及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议研究决定。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公开发布的招聘补充公告为准。
八、特别提醒
(一)报名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完全了解和正确理解《招聘公告》内容,严格按照程序及要求参加应聘。
(二)报名时提交的证明、证书、证件、照片等资料不符合要求(不按要求复印或提供)的不予受理。
(三)报名时提前计划安排好个人事宜及时间,报名结束后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集中开展,具体时间随时根据安排另行通知。
(四)本次招聘由宁夏塞上应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本《招聘公告》负责解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