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岗位
警务辅助工作人员9名,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2019年宁东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道德品质良好;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公安辅警工作、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习惯;
3、男性净身高在170CM、女性净身高在160 CM以上(报名时测量审核)。
4、符合《2019年宁东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一)中各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现役军人、在校学生及已纳入人民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范畴的;
9、其他不适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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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地点:宁东公安分局1楼信访室。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5日,截止1月5日16时。
3、报名材料:报名者现场填写《宁东公安分局辅警报名表》,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无违法犯罪证明、退伍证、驾驶证等(原件、复印件),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两张、2寸免冠照一张。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应具备的相关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体能测试。
一分钟俯卧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4×10米往返跑、1000米长跑(800米长跑),单项25分(成绩以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考核评定为标准)60分合格,满分100分,体能成绩合格后方可进入笔试(体能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凡发现违反考场纪律一律取消考试资格。身体有隐性疾病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试,如隐瞒病情参加测试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四)笔试。
定点考试,设立考场、实施监考。重点考核《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宁夏公安机关从严治警“八条禁令”》、《宁东公安分局从严治警“四条铁规”》、《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满分100分。应试人员自带答题用具,凡发现违反考场纪律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五)笔试加分情况。
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10分;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5分;
3、持有B1、A2、A1驾照的分别加1分、2分、3分,同一应聘者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六)面试。
面试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人员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工作综合素质、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凡发现违反考场纪律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一)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60%+面试成绩×40%。
(二)根据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笔试成绩出现相同的,由招聘单位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六、考察
考察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拟录用人员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凡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七、体检
(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二)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
(三)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六)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合格的,在平安宁东微信公众号和宁东能源基地管委会门户网站(www.http://ningdong.nx.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取消招聘资格扣空缺的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2个月),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劳务派遣公司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和程序要求予以解聘。
九、待遇
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劳务派遣公司正式聘用,并派遣至宁东公安分局,签订劳动合同,享受规定的工资待遇,缴纳五险一金。
十、相关要求
(一)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公开发布的招聘补充公告为准。
(二)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东公安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