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过劳死”的案例不断增多,5月13日,奥美中国北京公司的一位年仅24岁的员工突发疾病猝死。据透露,这位员工去世时,已经连续加班一个月,人去世后,工作QQ还一直亮着。15日,福州又一名年轻的IT公司员工因过劳引发病毒性心肌炎意外死亡。这两起事件在网上引起热议,随之而来的是将“过劳死”提上立法日程的呼声日益高涨。
【标准表述】
[综合分析]
一方面,员工个人不注意健康工作,容易“过劳”。据2012年的一份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每年“过劳死”人数已达60万,超越日本成为“劳灾”大国。现今白领面临的压力,主要是来自对职业的期望,其次来自生活。“当生活压力大时,工作已成为人们经济甚至精神的支撑,生活也被工作殖民化了。”在“无意识加班”状态下,如果带着一种烦躁、郁闷的情绪,这些行为都应当引起员工们的警觉。
另一方面,法律对员工“过劳”的保障并不完善。目前中国的劳动保障范畴内尚不存在“过劳死”的概念,所以无法获得相应赔偿。对更多“过劳未死”的加班一族来说,目前的法律更是“爱莫能助”。 将“过劳死”提上立法日程的呼声日益高涨,反映出我国劳动保护制度的缺位。亡羊补牢地从制度完善、保障机制、社会监督等各个方面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优化劳动者受损害后的及时救济措施,十分必要而且十分迫切。
[启示]
当无情的企业逼迫劳动者延长上班时间来提高自己的微薄收入时,恐怕最后的救命稻草就寄托在了现行的各种劳动法律法规上面。offcn然而却只能引用一位著名法学专家的话来表示遗憾: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