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13年下半年全区招考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就拟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3年11月28日、29日(各招录机关具体审核时间见附件2)
二、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各职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中,分职位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从报考该职位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免笔试职位已缴费考生全部参加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内容
主要复查审核拟进入面试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包括:
1、报考职位要求的报名表(可登录http://www.nxpta.gov.cn打印)、户口簿、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
2、部分职位还须提供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会计证、计算机等级证;
3、要求基层工作最低年限的职位还须提供相关基层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4、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职位,还须提供相应的证明;
5、报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体能测评合格通知单;
6、在宁夏服务的大学生“村官”、 “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7、区外普通高等学校宁夏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户口迁移信息的父母户口簿,或提供户口迁移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原宁夏户籍的证明;
8、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