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件、规定的程序,面向全市公开差额考核招聘,做到“三公开一监督”,即招聘人数公开、招聘办法公开、招聘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聘用编制1名。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住户口人员(以2019年9月1日之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截止日期2019年9月1日前);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专业须工程造价专业或工程造价管理专业
7、有从事过工程造价监督、管理等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4、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招聘岗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4日至2019年12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中卫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中卫市交通运输局大楼503室)。
咨询电话:0955-7666328
4、报名所需资料:
(1)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现场填写《中卫市交通运输局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份(按要求填写,统一用A4纸打印);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职位及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查意见;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告知并说明具体理由。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后,领导小组制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综合考核实施方案,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方式进行。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20%+考察*30%。其中:
1、笔试(分值 100分):基于招聘岗位的要求,领导小组制作考卷,主要考核报考人员公路工程测量、质量监督、工程造价等知识内容。
2、面试(100分):领导小组邀请市组织、编办、人社局相关人员参与,根据招聘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评应聘人员工作责任心、口头表达能力、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面试考官不得少于 5人。
3、由市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聘用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笔试、面试总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报考人员考察对象。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特长等内容,考察成绩赋予相应分值具体量化。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学籍档案)的;
(4)不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的;
(5)其他经市交通运输局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四)公示
经考核、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综合成绩最高分为拟聘用人员,并由市交通运输局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日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并报市财政、人社等部门备案。其工资待遇按中卫市聘用编制有关规定执行。
五、相关要求
(一)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955-7666328
(二)凡涉及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公开发布的招聘补充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