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不组织笔试,以资格审查、面试和考察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计划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本次公开遴选养老机构服务人员18名。其中:
彭阳县中心敬老院9名(女厨师2名、女护理工6名、男护理工1名);
彭阳县茹河老年颐养院2名(男护理工1名、女厨师1名);彭阳县草庙敬老院2名(男锅炉工1名、女厨师1名);
彭阳县王洼敬老院3名(男锅炉工1名、女厨师2名);
彭阳县老年活动中心1名(女厨师);
彭阳县儿童福利院1名(男司机),具有驾驶证B1及以上。
报名根据岗位设定填报,如因工作岗位需要,由民政局统一调配。
三、遴选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 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
2. 热爱养老服务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3. 年龄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1969年10月31日至1999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且户口所在地为固原市范围内;
4. 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 具有正规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书者优先聘用;
6.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 服从组织统一调配,能适应岗位要求和节假日值班需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受处分期间的人员;
4. 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的人员;
5. 正在履行劳动合同,且无法即时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要求:
(1)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
(4)近期半身两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填写《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
2. 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5日—11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民政窗口。
3. 资格审查:凡参加应聘者需接受现场资格审核,凡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不予报名。
五、面试和体检
1. 参加应聘者需进行面试,面试由民政局局务会组织人员和养老服务中心负责人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 面试合格的应聘者需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民政局组织实施,具体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主要征求公安部门、村(居)民委员会以及工作过的单位和个人意见。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 考察合格的应聘者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对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彭阳民政微信公众号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后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实行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七、工资待遇
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工资待遇为19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并依法享有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八、注意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民政局研究决定。
(二)报考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录机关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负。
(三)本招聘有关事宜由彭阳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54—7013955
彭阳县民政局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