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可以报考:
1. 热爱新闻事业,有志从事新闻行业;有过硬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敏捷,善于沟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3.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年龄28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年龄放宽至30周岁以下;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需提供相关证明),年龄放宽至32周岁以下;记者、编辑的专业要求新闻学相关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新媒体编辑的专业要求网络与新媒体、数字媒体艺术、多媒体制作、多媒体技术、多媒体与网络技术、计算机图形制作专业。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者可直接进入面试。
5.身体健康。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处分期间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校大学生、研究生。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8日-11月29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本人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报名表可现场报名填写,也可提前登录石嘴山新闻网下载;
(三)报名携带资料:请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简历等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两寸免冠照片2张;
(四)报名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游艺西街363号石嘴山市新闻传媒中心人力资源部。
(五)报名咨询电话:0952-2013031、2026538。
四、考试方式及时间
(一)笔试
1.分值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是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2.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所招聘的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由中心另行研究决定。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人员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2.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现场反应及沟通协调能力等方面内容,分值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2.根据考试总成绩,由传媒中心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
(一)体检工作由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中心纪委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体检须在传媒中心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三)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六)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察
(一)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二)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由传媒中心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石嘴山新闻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依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3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
(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将人事档案转入传媒中心;不合格的或未将人事档案转入传媒中心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相关待遇
薪资标准按石嘴山市新闻传媒中心现行工资分配制度执行,并按照中心规定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一年后缴纳。
九、其他说明
(一)报名登记表要如实、详尽填写,注明应聘岗位,粘贴照片,报名登记表应亲笔签名。
(二)应聘者对应聘资料和个人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关系。
(三)应聘者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传媒中心承诺对应聘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应聘资料不退还。
附件:石嘴山市新闻传媒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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