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应聘者与招聘单位各留存一份)。资格复审工作要在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和监督下进行。凡发 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已进入面试程序的应聘者要向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在职人员还需提交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应聘的介绍信。
在 资格复审结束时仍未向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取消其面 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由应聘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