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领导领导小组研究,现就笔试成绩(含加分)合格线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区直机关职位合格线定为170分;
二、自治区垂直管理单位和市、县机关职位合格线定为150分;
三、乡镇机关职位合格线定为150分;
四、人民警察和司法警察职位合格线定为120分;
五、定向“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招考职位合格线定为150分;
六、定向大学生“村官”招考职位合格线定为135分;
七、公安机关特警职位警务技能测试合格线为65分,笔试合格线定为120分;
八、加试外语专业知识职位合格线定为270分。
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线,按照1:3的比例分职位确定面试人员,其中,招考名额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合格线者不得参加面试。
二、自治区垂直管理单位和市、县机关职位合格线定为150分;
三、乡镇机关职位合格线定为150分;
四、人民警察和司法警察职位合格线定为120分;
五、定向“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招考职位合格线定为150分;
六、定向大学生“村官”招考职位合格线定为135分;
七、公安机关特警职位警务技能测试合格线为65分,笔试合格线定为120分;
八、加试外语专业知识职位合格线定为270分。
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线,按照1:3的比例分职位确定面试人员,其中,招考名额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合格线者不得参加面试。
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