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份 | 分数线(总分数/行测分数) |
2012上半年 | 一、区直机关职位笔试合格线为175分; 二、垂直管理单位和市、县机关职位笔试合格线为155分; 三、乡镇机关职位笔试合格线为150分; 四、人民警察和司法警察职位笔试合格线定为140分; 五、定向“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招考职位笔试合格线为150分; 六、定向大学生“村官”招考职位笔试合格线为130分; 七、定向宁南山区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职位笔试合格线为150分; 八、加试专业能力测试职位笔试合格线为240分。 |
2012下半年 | 一、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系统职位(警察职位除外)笔试合格线定为150分; 二、人民警察和司法警察职位(特警职位除外)笔试合格线定为135分; 三、定向“三项目”人员招考职位笔试合格线定为150分; 四、公安特警职位笔试合格线定为95分,警务技能测试合格线定为30分。 |
2011年 | 一、区直机关招考职位170分; 二、垂直管理单位机关(含为下属单位招考)和市、县级机关招考职位150分; 三、乡镇机关和部分专业性强、生源少的公安系统职位140分 |
2010上半年 | 一、区直机关招考职位为180分; 二、垂直管理单位机关和市、县级机关招考职位为150分; 三、乡镇机关和少数专业性强、生源少的公安、司法系统职位为135分。 |
2010下半年 | 一、区直机关招考职位:160分; 二、司法监狱系统招考职位:140分; 三、市、县级机关招考职位:135分; 四、乡镇机关、宁南山区招考职位:120分; 五、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考职位:120分; 六、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线,按照面试开考比例(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合格线者不得参加面试; 七、自治区发改委综合处科员职位因有四名考生缺考,经自治区公务员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允许两名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参加面试。 |
2009 | 一、急需紧缺高学历职位165分; 二、区、市机关职位155分; 三、县(区)机关职位150分 四、根据本次招考简章规定,将分部门、招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统一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
2008 | 一、区直机关180分; 二、市、县、乡机关170分。依招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录取与面试不超过1∶3的比例统一确定推荐面试人员名单。 |
2007 | 一、笔试分数线总分10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5分; 二、执照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出参加面试的人员 |
2006 | 宁夏区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总分104.5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单科成绩为54.5分)。凡达到合格线的考生,均可参加面试(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一)。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入闱人数面试。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
2006—2012年宁夏省公务员考试分数线
发布时间:2017-10-10 14:12:13信息来源:【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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