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回族加分条件的考生两名
1、区公安厅文秘职位
10164103608 兰天星,回族加10分后,192分
2、彭阳县司法局司法助理员职位
10164091408 杨燕,回族加10分后,198.5分
二、符合“三支一扶”加分条件的考生四名
1、吴忠市公安局公安宣传职位
10164121921 马弛宇,“三支一扶”加8分后,189分
2、西吉县司法局司法助理员职位
10164074222 李红艳,“三支一扶”加5分后,192.5分
3、沙波头区法院书记员职位
10264173824 黄彦琼,“三支一扶”加5分后,172.6分
4、区党委政研室城市经济研究处职位
10164030124 马鑫,“三支一扶”加8分后,210分
对以上人员加分如有异议,可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处或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局举报,举报电话:0951-6669312 ,0951-5099005 ,公示时间为2009年7月14日—18,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6:30。
另外,部分考生提出“农村志愿者”加分申请,经研究,因招考简章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决定不予加分。在笔试成绩线公布前已享受加分照顾的,取消加分。
二○○九年全区公开招考急需紧缺高学历和政法系统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