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合格线划定为:急需紧缺高学历职位165分,区、市机关职位155分,县(区)机关职位150分。
根据本次招考简章规定,分部门、招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超过1 :3的比例统一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二、专业性强、生源少,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更低笔试合格线确定为:
(一)急需紧缺高学历职位:银川市委政研室主任科员(1101)152分。
(二)公安司法系统:石嘴山市公安局法医男(3004)152分;吴忠市公安局法医(3101)150.5分;青铜峡市公安局法医(3119)140.5分;海原县公安局痕检男(3307)139.5分。
司法厅银川监狱监区执法(2301)151.5分。
(三)法检系统: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人员(1902)133.4分;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1909)141.8分;盐池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2016)149.3分;同心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2017)129.4分;隆德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2108)134.7分;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2206)144分;中宁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2213)136.3分。
西夏区检察院侦查人员(3512)145.4分;永宁县检察院侦查人员(3515)143.2分;石嘴山市检察院侦查人员(3601)140.2分;红寺堡开发区检察院侦查人员(3710)135.8分;青铜峡市检察院侦查人员(3713)143.5分;盐池县检察院侦查人员(3718)146.2分;海原县检察院书记员(3911)112.9分。
三、对报考和面试达不到比例的专业性强、报考人员少且考生笔试成绩较好的公安特殊职位,允许参加本系统同类职位的面试:公安厅阿语翻译男(152.5分);公安厅法律男(204分);中宁公安局法医(194分);盐池公安局痕检(163分)。
对上述降低笔试合格线或仅有1人参加笔试的考生,允许参加面试,但成绩必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场当天全体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确定为考察对象。
四、撤销3个无人报考的职位的3个名额:
同心检察院侦查人员(3717);原州区检察院书记员(3804);隆德县检察院书记员(3807)。
五、减少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7个职位中的9个名额:
公安厅法律男(2806)招考2人减为1人;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1909)招考4人减为2人;
中宁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2213)招考2人 减为1人;
灵武市检察院侦查人员(3526)招考2人减为1人;
红寺堡开发区检察院侦查人员(3710)招考2人减为1人;
青铜峡市检察院侦查人员(3713)招考2人减为1人;
中宁县检察院侦查人员(3909)招考3人减为1人。
六、中宁县公安局文秘(3302)与海原县公安局文秘(3305)两个职位合并,招考名额为3人;吴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3109)与吴忠市太阳山分局交通管理(3113)两个职位合并,招考名额为4人。
自 治 区 党 委 组 织 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九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