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招生公告》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将拟录取的李正明等38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7年1月10日至2017年1月16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录取条件问题的,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方式反映。经调查核实,如果公示对象存在影响录取问题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来信举报请寄: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邮编:750066)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室(邮编:750001)
自治区公务员局(邮编:750001)
举报电话: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 0951—6669312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室:0951—5099016
自治区公务员局 0951—5099005
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