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根据“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招聘文秘人员1名、业务人员1名。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办公室文秘人员: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中文等相关文学专业;
3.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写作能力;
4.年龄32周岁以下,能力突出者可适当放宽。
综合业务人员(党建专干):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中共正式党员);
3.年龄32周岁以下,能力突出者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填写完整真实的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任职证明材料;
3.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
以上材料请现场报名时提交。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2月20日,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贺兰县银河路体育巷中心小区1号商住楼供销合作社四楼党政办公室。
报名联系人:张治林 赵 勇
报名电话:0951-8061337
(二)资格审查
贺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政办公室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经初审合格的,将以电子邮件方式或电话通知回复,回复内容包括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考试地点、考试时间。报名者凭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供有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与原件不符的,取消报名资格。逾期因各种原因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职位招聘人数
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对招聘职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可从同一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入围聘用人选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具体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2天电话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名者,视为自动弃权。
(五)聘用管理
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在贺兰县电视台和政府门户网公示5天(节假日除外),接受社会监督。公告结束后有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聘用、培训和派遣,由县供销合作社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聘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即时解聘,能够胜任工作的转入正式聘用阶段。
由县供销合作社进行管理,实行首聘期一年,以后每次聘期两年,合同制管理。每年分季度按照绩效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考核,总评成绩合格者继续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六)工资待遇
1.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每人每年45000元(含五险)、绩效考核每人每月500元,全年每人6000元标准执行。工资包含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计划生育五项社会保险。
附件:贺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审批表
贺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贺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