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的意见》(宁党发〔2008〕57号)、《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宁党发〔2013〕)和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科技特派员管理,更好地发挥科技特派员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乡村振兴战略”的作用。经申报人申请、派出单位推荐,同心县科学技术局审核,并经科技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的第二批37名科技特派员(其中:自然人科技特派员8人,企业法人科技特派员5人,合作社法人科技特派员14人,家庭农场科技特派员10人),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限为七个工作日(2019年11月27日—2019年12月3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向同心县科学技术局办公室反映。
举报电话:0953-8719799。
同心县科学技术局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