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满足学院发展,优化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坐落天津市西青区柳口路101号。学院为国家级示范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基地。主要专业有汽车维修、汽车驾驶、计算机等。其主要职能是培养高、中级专业技能人才,开展相关技能培训,提高社会职业素质。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专技岗(汽车维修专业教师1)
1、岗位描述:负责汽车维修专业课教学及实习实训教学工作。
2、招聘人数:3人
3、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了解中职(技工院校)学生特点。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汽车维修类相关专业,具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及组织能力。
(3)具有1年以上企业维修实际工作经验。
(4)本市户口。30周岁及以下,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且驾龄5年以上。
(二)专技岗(汽车维修专业教师2)
1、岗位描述:负责汽车维修专业课教学及实习实训教学工作。
2、招聘人数:1人
3、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了解中职(技工院校)学生特点。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汽车维修类相关专业。对具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及组织能力,且在专业、行业内具备丰富维修实际工作经验的,学历可放宽至专科。
(3)汽车维修相关专业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具有1年以上企业维修实际工作经验。
(4)本市户口。35周岁及以下,具有A1驾驶证。对在专业、行业内技能水平较高且业绩较为突出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2019年10月29日至11月6日在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官网(www.tjbus.com)及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官网(www.tjptc.com )发布公告,为期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为期5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网站在线填写《应聘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工作岗位报名表》,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学院人力资源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报名截至后的3个工作日,应聘者可通过学院官网查询审核结果及笔试考试须知(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不作另行通知)。
注: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3时,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相应减少或被取消。
(三)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构成,考试内容由学院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负责拟定。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
(1)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学院网站上发布笔试公告。公告内容包括: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
(2)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于笔试考试结束后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届时学院也将在本单位现场张榜公布。
(3)按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与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1)笔试成绩公布后,在学院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
(2)面试考官由招聘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3)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4)凡未按要求缴费、抽签、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结束后,考生在本人《面试成绩汇总表》签字确认。
(四)成绩核定
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标准计算出应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总成绩公布
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学院择优录取。总成绩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届时学院也将在本单位现场张榜公布。
(六)体检
1、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2、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费用自理。
3、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不能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考试成绩分数由高到低递补。
4、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由学院与应聘人员原工作单位取得联系,通过函调或实地考察形式,请原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出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证明材料》。被考察人员按照学院的安排到所报岗位进行实习考察,考察时间一般为一周。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回避制度进行复查,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结束后,由学院人力资源统一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经考察应聘人员不宜聘用为相应岗位或者违反回避制度原则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报学院招聘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聘人选,在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和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3、拟聘人员需在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它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且不再递补。
(九)备案
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纪律与监督
1、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学院领导、考官和考务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涉及考生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2、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学院招聘工作咨询电话:27391723 主管部门监督电话:88330872
天津市公用技师学院
2019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