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时间
2016年7月23日(星期六)。
二、面试地点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3楼会议室(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
三、其他要求
(一)面试实行封闭管理,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于当天上午8:00之前到达面试地点,迟到或未到视为放弃。
(二)面试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原件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其他任何证件均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考生应保持电话通畅,因电话不通畅造成招录机关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