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面试合格人员,获得参加笔试资格。初选面试不合格人员,请及时改报其他职位。对初选面试结果有异议的,可采取打电话的方式举报。举报电话: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0951—6669312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室:0951—5099016
自治区公务员局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处:0951—5099005
附:2016年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和案件信息管理中心讲解员一初选面试合格人员名单
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24日
初选面试合格人员,获得参加笔试资格。初选面试不合格人员,请及时改报其他职位。对初选面试结果有异议的,可采取打电话的方式举报。举报电话: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0951—6669312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室:0951—5099016
自治区公务员局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处:0951—5099005
附:2016年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和案件信息管理中心讲解员一初选面试合格人员名单
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