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2012年宁夏民委(宗教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个岗位7名工作人员。其中:宁夏伊斯兰经学院3名,宁夏同心阿拉伯语学校4名。
二、招聘范围、岗位、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六)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宁夏人事考试网、宁夏民族宗教网、宁夏同心阿语学校网等媒体发布招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电话报名、电子邮件和传真报名。
报名电话:0951—5022623
传真:0951—5022326
邮箱:nxjxy5022623@sina.com
联系人:妥建 金璞
2、报名地点:宁夏伊斯兰教经学院办公楼(黄河东路881号)2楼203室。
3、报名时间:2012年3月19日至2012年3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休息日除外)。
4.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者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携带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色照片3张。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提交的个人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现场审核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一览表要求的相关的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
电话报名、电子邮件、传真报名时,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资料扫描发到报名指定邮箱内,或者传真至报考单位。
笔试开考比例(同一职位报考人数与该职位招考名额之比)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或取消招考名额。因阿拉伯语、经学专业性强、生源少,经招考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内容:公共课、专业课。
公共课: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民族宗教政策、写作知识、宁夏区情常识、时事政治、言语理解等。笔试总分值100分。
专业课:阿语、经学。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于2012年4月15在宁夏伊斯兰教经学院举行。由宁夏民委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加分:
烈士配偶、子女加20分;回族考生加5分。同一报考者累积加分不超过20分。
4、笔试分值:笔试总分值100分。
5、报考者于考试结束5日后登录宁夏民族宗教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6.笔试结束后,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比例分岗位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总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得参加面试。因阿拉伯语和经学专业性强、生源少,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
(四)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根据宁夏民委(宗教局)通知的时间,持本人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及证件(原件)到宁夏民委(宗教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复查审核。经复核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
(五)半结构化面试
1、面试形式:专业课试讲和综合测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时限为15分钟,总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线为60分,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考察
半结构化面试结束后,招考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一)体检。
1、体检由宁夏民委(宗教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
2、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3.招聘单位或者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复检。
4.因体检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报考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申请复检的报考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二)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重点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考察中还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深入核查。
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报考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审批及待遇
(一)考察工作结束后,由宁夏民委(宗教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和宁夏民族宗教网站同时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有违规违纪情况反映,经查属实,取消招聘资格。
(二)公示无异议者,由宁夏民委(宗教局)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各一式三份,报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审批手续。
(三)宁夏伊斯兰教经学院和宁夏同心阿拉伯语学校与受聘人员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在一个月内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纳入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
六、其他
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宁夏民委(宗教局)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