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招生工作中,报考同心县人民法院双语专科职位的考生杨静、丁学东、王立琴网上报名时将考生身份填写为高学历退役士兵(按照招考公告规则,此类情况教育考试成绩可加10分)。笔试结束后,经资格复审,以上3名考生并非高学历退役士兵,扣除教育考试加分后,杨静笔试成绩为(52.6分)、丁学东笔试成绩为(51.18333分)、王立琴笔试成绩为(50.35分)。根据笔试成绩排序,3名考生均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在计算总成绩时,由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个别工作人员的失误,未将教育考试加分扣除,形成了2010年9月16日公告的进入体检范围考生排序,即第一名杨静(65.40分)、第二名王立琴(61.97分)、第三名杨戈辉(61.04分)。
经重新核算,现将报考该职位考生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排序更正如下:
第一名杨静(63.40分)、第二名杨戈辉(61.04分)、第三名海燕(60.24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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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