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0年上半年全区公务员招考笔试成绩及各职位排序情况,5月7日至5月17日,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考单位对拟进入面试的部分了考生进行了资格复审。在复审过程中发现,少数考生存在不符合职位要求条件现象,按规定,应取消报考资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两名考生因基层工作经历年限不符合要求,拟取消报考资格:
1、报考红寺堡区大河乡镇村规划职位的10164180716号考生;
2、报考石嘴山市环境保护局科员的10164140916号考生。
二、一名考生因专业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拟取消报考资格:
1、报考红寺堡区大河乡镇村规划职位的10164180717号考生。
凡被取消资格出现的空缺,将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从报考该职位且在笔试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参加面试。
特此公告!
自治区公务员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