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彭阳县润彭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彭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隶属于彭阳县财政局管理的全资国有企业。现因工作开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就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一)彭阳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彭阳县范围)公开招聘综合业务人员1名、文秘人员1名。
(二)彭阳县润彭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彭阳县范围)公开招聘综合业务人员1名、文秘人员1名。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对应的招聘岗位资格的社会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三)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
(四)年龄35岁以下(1982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处分期间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的人员,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四、招聘岗位资格
(一)综合业务人员:
1. 具有彭阳县户籍;
2. 经济学类、会计与审计类、财政金融类、经济贸易类、财务会计类、工商管理类、市场营销类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本科(含)以上学历;
3. 能够熟练使用日常各类办公软件。
(二)文秘人员:
1. 具有彭阳县户籍;
2. 汉语言文学与文秘类以及文秘、秘书学、新闻学、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本科(含)以上学历;
3. 工作细致,责任感强,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精神;
4. 能够熟练使用日常各类办公软件。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8月16日— 8月22日(除双休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报考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二)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只可报考上述两家企业中任一企业的一个招聘岗位,多报无效。报名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准予报名登记,填写《报名登记表》。
(三)报名地点:彭阳县财政局二楼综合岗
(四)联系人:赵金叶、李育萍
(五)联系电话:0954—7011490 7012596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成绩分数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若达不到开考比例3:1(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的要求,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按实际报名人数直接进入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所招聘的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要求,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或按实际笔试人数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前),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批。
七、体检
拟聘用人选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电话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察,对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再次核实,对考察中发现有资料不实的,弄虚作假的,取消试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至合格。
九、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上岗试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名次递补至合格。
十、待遇
正式聘用的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转正后,薪酬及福利待遇参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县国有企业同类岗位标准执行。
彭阳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彭阳县润彭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