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 “三支一扶”计划?
答:我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是每年有计划地招募适当数量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水利、扶贫工作,为促进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水利、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招募的“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限2年。招募按照公开计划、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组织派遣的方式进行。
2、“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对象?
答:2017届区外宁夏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含大专以及学历,不含成人教育类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可比照大专学历报考。
3、“三支一扶”计划的招募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1)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身体健康。(2)支教毕业生必须持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支医毕业生必须是医学类相关专业毕业生。
4、“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间的生活补贴及社会保险是多少?
答:“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一次性安家费发放及社会保险办理等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由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我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生活补贴标准,按照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发放,并按规定参加服务地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包括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失业、生育、工伤五项社会保险。给予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安家费补贴2000元。
5、“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满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1)自治区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在计划名额中定向招录和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2)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允许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招聘(不享受定向招考优惠政策)。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4)“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年度、期满考核合格者,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工龄以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期限计算(2009年前招募的毕业生工龄以其到基层服务年限计算)。
(5)“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且有创业意愿的,纳入本地“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计划”、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等,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等创业公共服务,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创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的,可按规定同等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鼓励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在“互联网+”、电子商务领域网上创业,经工商注册登记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注册登记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
石嘴山市就业创业服务局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