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国家、省和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市北区教育事业发展及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求,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优秀教师37人,详见《2017年青岛市市北区中小学校公开选聘优秀教师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全国范围内(不含市北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在编在职优秀普通中小学教师。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聘任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中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
8.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中小学校在职在编教师,且现工作岗位与选聘岗位相一致(普通高中教师可以报考初中教师和小学教师岗位,初中教师可以报考小学教师岗位);
9.近三年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具有相应等级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文学科的须具有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证书;
10.担任一线文化课教学工作,曾获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授予的教育综合性或教学类荣誉称号,或取得地市级及以上优质课比赛、教学技能比赛二等奖及以上等次,或出示过地市级及以上公开课,或参加省级及以上专业技能比赛;夫妻双方如同时报考,其中一方荣誉称号可放宽至区县级。
11.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与应聘岗位所属单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三、选聘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表发至报名邮箱进行报名,并根据网上初审情况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其他时间报名的不予受理,具体办法和要求: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邮箱:sbjyggzp@126.com
应聘人员下载并完整、如实填写《2017年青岛市市北区中小学公开选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电子照片插入到表格指定位置,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注明“报名登记表(岗位:XXX,姓名:XXX)。
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应聘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单位初审
报名初审及反馈时间:
选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重新提交报名表时,应在邮件主题注明第二次报名,初审结果以第二次报名为准。
(三)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局(青岛市明霞路37号,乘3路公交车动物园站下车;乘11路、36路公交车榉林公园站下车;乘1路、4路、25路、217路、225路环线、307路、308路、367路延安路站下车)。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2017年青岛市市北区中小学校公开选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亲笔签名)、《2017年青岛市市北区中小学校公开选聘优秀教师诚信承诺书》;
2.近期1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1张;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公布文件)及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近三年(2014-2016)年度考核备案表复印件1份(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获得的荣誉称号证书(或公布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9.应聘人员须出具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对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选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前提供。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北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方式及内容。根据选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取“说课+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2.面试安排。面试工作安排具体时间及要求通过青岛市市北区政务网(http://www.shibei.gov.cn)于
选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0人无法一天完成面试的,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选聘单位根据初试成绩,按选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原则上进入面试人员不低于30人。初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初试当天在市北区政务网上公布。
面试时间共20分钟(说课15分钟、答辩5分钟),说课准备时间40分钟。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按现场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入考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
3.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原则上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并于面试当天通过青岛市市北区政务网(http://www.shibei.gov.cn)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分选聘岗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照学历、教龄、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获得的荣誉称号等项目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中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调动和聘用
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青岛市市北区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北区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经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调动手续,选聘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纳入选聘单位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七、纪律
公开选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选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公开选聘相关信息在青岛市市北区政务网(http://www.shibei.gov.cn)上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选聘网站发布的选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 0532-66751002 0532-66751005
监督电话: 0532-85801146 0532-85801245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
2.2017年青岛市市北区中小学校公开选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
3.2017年青岛市市北区中小学校公开选聘优秀教师诚信承诺书
4.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