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组织马淑娟完成了体检项目,经检查,马淑娟各项指标均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201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选调生招考公告》《关于在我区大学生村官中选拔2016年选调生的通知》有关规定,马淑娟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16年选调生招考条件,拟录用为选调生,现公示如下:
准考证号 |
姓名 |
283232701109 |
马淑娟 |
公示时间自2016年2月27日至3月5日。期间,如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宁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局反映。
电话: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0951-6669352
自治区公务员局 0951-5099005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