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区法律顾问室,面向社会招聘特邀法律顾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5-10名
二、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2.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有突出专业特长,热心政府法律事务,具有高度责任心和使命感;
4.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参与法律事务的审查、研究等相关法律服务工作;
5.法律执业3年以上且当年未担任中卫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三、报名时间:2月21日——2月28日。
(工作日:上午8:30—11:50;下午:14:00—17:50)
四、报名地点:沙坡头区人民政府楼315室。
五、报名方式:应聘者在沙坡头区党建网站上下载《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特邀法律顾问报名表》后,将填写好的报名表电子版发至指定电子邮箱,将纸质版报名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以及相关获奖情况等资料送至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联系人:李元静 联系电话:0955-8806118 )
(电子邮箱:sptqfzb@163.com )
附件: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特邀法律顾问报名表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关于聘用特邀法律顾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2-22 11:29:34信息来源:【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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