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发展立足当地、覆盖全区、辐射周边、面向全国,服务范围涵盖安保人防、技防、物防、犬防、大型活动安保和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劳务输出输送、职业培训、就业创业指导等领域,服务用户涉及党政机关及公检法司等部门、部队及军警院校等单位、企事业单位及行业场所。
公司被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发改委、人社厅、财政厅评定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龙头企业”;被宁夏回族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评定为“就业扶贫示范基地”;被宁夏回族自治区创业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评定为“优秀劳务中介组织”;被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家协会评选为“改革开放40年宁夏优秀民营企业”和“社会责任企业”;被固原市就业创业服务局评为“先进单位”。
公司是宁夏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单位和固原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会长单位;奉行“德行天下、品质金盾”的企业文化理念,秉持“守法经营、诚信服务”的经营理念,按照“安全第一、优先发展”的方针,践行“质量放心、服务满意”的服务承诺,为实现“做强安保服务事业、做大人力资源产业”的企业目标而不懈努力。
本次根据原州区人民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和原州区司法局购买服务项目承接主体采购相关要求,秉持“围绕需求、择优选人、心系人才、为人择岗”的人力资源服务理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以下简称聘用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以岗选人、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人数45名。
三、招聘性质
本次招聘属于我公司为固原市原州区司法局提供专职人民调解员服务岗位采取的企业用人招聘行为,所招聘人员属于我公司员工,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人事劳动关系,并由我公司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发放工资、保障各项劳动权益。所招聘人员由我公司安排至服务单位,按照我公司与服务单位签订的《购买服务合同》有关约定及相关管理规章制度从事相关工作。
四、工作岗位
专职人民调解员。
五、工作职责
1、负责辖区内矛盾纠纷的预测预警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2、协调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司法行政业务工作。
3、完成司法局及所在司法所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4、其他应当履行的职责。
六、工作地点
原州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岗3人(限法律专业);各乡镇(街道)司法所每所3名(至少1名为法律专业)。
七、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尚科学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二)职业条件
1、具有正确的就业择业观念和积极向上的人生价值态度;
2、完全理解和接受(认同)本《招聘公告》内容;
3、热爱司法行政事业,自愿从事人民调解工作,自觉维护司法行政队伍及人民调解员形象;
4、充分了解人民调解工作职能和人民调解员工作职责,严格遵守用人单位和服务单位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要求;
5、有较强的组织观念、纪律性、服从性和招聘岗位所具备的奉献及吃苦耐劳精神;
6、经考察具有符合要求的个人基本素质及工作作风;
(三)岗位条件
1、户籍:宁夏固原市原州区户籍;
2、性别:男女不限;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均以报名日期为准);
4、学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专业:法律专业优先且计算机操作熟练。
(四)身体条件
1、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2、五官端正、无纹身、无过度染发、无彩妆及染甲、无明显疤痕(男性不得打耳钉眼、留长发);
3、身心健康、无传染疾病、无吸毒史、无精神病史;
4、视力不得影响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5、听力测定双侧耳语(不低于4m)0-25db;
6、口齿清晰、语言表达流利、嗅觉正常;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名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调查处理,尚未结论的人员;
3、直系亲属涉嫌黑恶或腐败犯罪尚未结案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罚对象的人员;
5、被辞退的国家公职人员或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人员;
6、因违反管理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及解聘的人员;
7、在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的人员;
8、利用网络等途径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的人员;
9、违法串联、集会、上访,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微信、QQ等形式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及扰乱社会秩序的人员;
10、已在用人单位(我公司)或服务单位(原州区司法局)辞职的人员;
11、服务期未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12、不认同和接受(响应)本《招聘公告》的人员;
13、属我公司及各分公司聘用,《劳动合同》期限未满的人员;
八、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我公司和服务单位网站、公众微信号,当地社会主流媒体等途径公开发布、进行广泛宣传引导。
2、接受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设置专场招聘报名场地,开通报名咨询电话,提供现场报名咨询及相关服务。报名现场对应聘者资格符合性进行初步审查,指导应聘者完善提交报名资料、完整规范填写《应聘报名表》。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每一个环节均进行资格审查,任何时间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存在违规报名情况或提供的应聘资料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终止聘用资格。
4、考试
考试内容为笔试、面试二项,具体日期及时间根据安排随时在报名微信群内通知。
(1)笔试
报名及资格初审结束,立即组织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时间90分钟;考题类型分单项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三类;出题范围为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要内容;国家基本政策、法律法规和本年内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事件;中华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历史、地理、生态等知识;宁夏回族自治区、招聘岗位所在市、县基本情况;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和技能;与本次招聘有关的内容等,应聘人员根据范围自行准备。笔试结束阅卷完成后公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分数线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受比例限制。
(2)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其中职业素养占20%、计算机操作应用30%、综合测试占50%;每名人员应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成绩经核分登记后现场向应试人员告知。
5、总成绩
总成绩为100分,笔试、面试结束,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核算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名,并向应聘者公布。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分录取,面试成绩仍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以考察成绩高分录取。
6、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按照两项所占比例核算总成绩并公布,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我公司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和聘用岗位有关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依据医院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报告由我公司统一领取存档,体检结果实行保密管理;体检不合格人员终止应聘资格,空缺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按程序递补。
7、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工作综合要求进行考察,考察按规程不公开实施,对被考察人员信息及有关事项严格保密。考察内容重点是不准报名情况,政治面貌及态度,应聘动机及态度,思想道德及素养,家庭及社会关系,工作及学习表现,专业能力及素质,受表彰奖励情况等方面;考察满分100分(考察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察发现有存在违反不准报名情形或考察成绩低于60分的终止应聘资格,空缺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按程序递补;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时间及所提交资料另行通知。
8、公示
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由我公司通过公众微信号或本次招聘微信群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对公示期内反映存在问题的拟聘用人员暂缓聘用,进行问题调查核实,情况属实且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按程序递补;对检举人提供的线索无法核实或经调查核实情况不属实、存在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满视为招聘工作结束,之后空缺人员补充不再按总成绩排名递补。
9、岗前培训
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进行集中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期为5天,培训内容为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含公共场所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等,培训结束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10、聘用上岗
(1)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岗前培训《结业证书》,确定为聘用人员,由我公司下发聘用决定,签订《入职承诺书》和《劳动合同》,办理入职相关手续。
(2)聘用人员不接受或不服从服务岗位分派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属于政府公益性岗位、三支一扶岗位、事业单位实习岗位、大学生村官,以及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必须在聘用时主动说明情况并与有关部门或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及终止劳动关系,凭相关证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九、劳动保障
1、聘用人员根据政府购买服务岗位需求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权利义务、服务期限、薪资待遇等,合同期满根据政府购买服务岗位需求和我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有关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如不续签合同自然终止。
2、聘用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招聘要求或经考核不适应岗位工作的予以解聘。
3、我公司依法为聘用人员按照当地政府部门规定标准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险”中涉及个人承担的费用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4、本次招聘人员每人每月应发工资大约为2960元,实发工资大约为2621元(实发工资多少与个人承担社会保险金额有关)。同时享受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经费补贴(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形成人民调解卷并经司法厅审核通过)。
十、日常管理
聘用人员由我公司(用人单位)和固原市原州区司法局及所在司法所(服务单位)实行双重管理。在合同和服务期内由双方依法依规严格管理考核,对违反法律法规、不遵守双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要求、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安排、不配合工作、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或拒不履行工作义务的人员全程淘汰。服务期间必须遵守服务单位工作作息时间安排和适应工作性质及工作环境,服从服务单位根据工作需求进行的岗位及职责调整。
十一、应聘须知
1、应聘者不遵守本次招聘规则、不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不按规定或按时完成招聘程序、在招聘过程中作弊或弄虚作假的,终止或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者不服从我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招聘组织管理或要求、不接受安全和作弊检查、不接受报名微信群内实名管理的,终止或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者通过互联网等各种渠道发布与招聘有关的不当言论及网络舆论,通过违法串联、集会、上访等形式干扰破坏招聘秩序或威胁、辱骂招聘工作人员的,终止或取消应聘资格。
4、应聘者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或被聘用时未与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存在其它影响聘用情形的,终止或取消拟聘用、聘用资格。
5、应聘者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证件(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原件、照片等作为存档资料,不予退还。
6、应聘者参加本次招聘活动或拟聘用人员参加岗前培训等过程中,须根据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参加各项程序,注重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如发生身体意外伤害、突发疾病、交通等任何安全事故,均不属于工伤范围,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7、应聘者参加本次招聘,所占用的时间和产生的任何费用均属个人自愿行为,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8、应聘者须关注“宁夏天下金盾人力资源服务”微信公众号,实名加入“原州区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微信群,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及通知,如不关注或不及时获知群内相关信息(通知),造成延误等后果自负。
9、应聘者在招聘任何环节均有权决定放弃应聘资格,但必须提交书面“个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承诺书”,应聘者在被确定为拟聘用或聘用人员后有权放弃拟聘用或聘用资格,但必须提交书面“个人自愿放弃拟聘用或聘用资格承诺书”。否则,公司将取消拟聘用或聘用资格,列入应聘人员“黑名单”,在今后的任何招聘中均不准报名。
10、应聘者因违反相关规定被终止或取消应聘资格、拟聘用、聘用资格的,均被列入应聘人员“黑名单”,在今后的任何招聘中均不准报名。
十二、报名须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应聘者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前往现场审核办理,并填写《应聘报名表》。
2、报名期限:2019年12月28日(星期六)至12月30日(星期一),共3天。
3、报名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8:00。
4、报名地点:宁夏天下金盾固原分公司社会化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固原市原州区新汽车站候车楼北二楼)。
5、咨询(检举)电话:0954—2086110 王主任
6、报名须提交、提供的资料
(1)户口本复印件1份(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居中位置,要求首页在上、本人页在下、端正、清晰);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居中位置,要求正面在上、反面在下、端正、清晰);
(3)毕业证复印件1份(横向复印在A4纸居中位置,要求端正、清晰);
(4)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在“学信网”下载生成打印,并在有效期内,要求A4版面、端正、清晰);
(5)学位证、职业技能资格证、职称证、荣誉证、失业证、驾驶证等有必要提交的,均按照上述证件要求复印提交;
(6)以上要求提交复印件的证书(件)均须提供原件,经资格审查后返还本人;
(7)应聘者本人在报名现场采集标准证件照1份(费用自理);
7、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0日(星期一)18时整(超过报名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再受理报名或接受提交的任何资料)。
8、报名费用:每人须交纳报名费100元,报名后不予退还(为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脱贫攻坚精神,建档立卡户、失业人员凭有关证明免收报名费。)
9、特别提醒:
(1)报名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完全了解和正确理解《招聘公告》内容,严格按照程序及要求参加招聘。
(2)报名时所提交的资料、证明、照片,提供的证书(件)不符合要求(不按要求复印或提交提供)的不予受理。
(3)报名时提前计划安排好个人事宜及时间,报名结束后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培训等程序集中开展,具体日期及时间随时根据安排在报名微信群中通知。
(4)本次招聘由我公司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本《公告》规程和招聘规则执行,全程接受用工单位和有关部门监督,应聘者根据本《公告》中告知的考试出题范围和面试要求自行复习参加笔试及面试,不要听信“考试或面试培训”和所谓“走后门、托关系”等谣言,谨防有人借机敛财,使应聘者上当受骗。
十三.本次招聘由宁夏天下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全权负责,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本《招聘公告》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宁夏天下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