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对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宁夏价格认定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9月18日至9月22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等方式,向自治区物价局机关党委、自治区物价局办公室反映。举报电话:自治区物价局机关0951-5166006、自治区物价局办公室0951-5166015。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应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联系电话。我们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将取消被举报人的招聘资格。
自治区物价局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