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人事考试网快讯:为了进一步适应大规模培训干部的工作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我校将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本县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或既有干部身份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中学教师优先考虑)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2013年—2015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含)以上。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中文专业、法律专业毕业(在相关专业类别从事教学工作2年(含)以上者优先)。
4、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较强的学习能力,授课能力强,科研能力较强。
5、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二、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县有线电视台、海原政府网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 7月27日至2016年 8 月 2 日。
2、报名地点:中共海原县委党校办公室
3、联系电话:4011074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近3年的年度考核等次证明。
(3)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4)中共海原县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一式三份。
5、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调整选调职位。
(三)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审查工作分初审和复审。
1、初审:由县委党校根据要求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2、复审: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在面试结束后集中进行,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范围。
3、选调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文史类和党建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占综合成绩的30%。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为准。
(五)面试
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以现场试讲的形式进行,聘请区市党校专家与县委党校教师组成评委现场打分。面试实行百分制,占综合成绩的40%。
(六)考察
按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采用查阅档案、民主评议、资历评价、考察组打分的方式进行。着重了解应试者的道德品质、工作态度、沟通协调、组织能力、文字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分占综合成绩的30%。如有自愿放弃者,按本职位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序递补。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考察得分×30%。以综合得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调人选。
(七)录用
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经中共海原县委党校校委会研究,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拟选对象,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中共海原县委党校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