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人事考试网快讯:按照《关于印发做好定向医学生培养使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卫计发〔2014〕362号)要求,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对全区乡镇卫生院招聘的李娜等48名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16年7月26日至8月1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等方式举报。来信请寄: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与老干部处,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邮编:750001,举报电话:(0951)5054491,5099016,5099118。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应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联系电话。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将取消被举报人的招聘资格。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