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人社发〔2015〕68号)文件精神,经各单位上报,组织、编办、人社部门核实,现将符合职务与职级并行条件人员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16年6月14日至2016年6月16日(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永宁县纪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举报电话为8011297、8014222、8016654,来信请寄永宁县人社局。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的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4日
附:符合晋升条件人员名单
2016年职务职级并行符合晋升条件人员名单公示
一、符合科员升副科条件人员名单:
1.周丽: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司玉辉:永宁县胜利乡人民政府
3.高峰华:永宁县行政审批中心
4.马世慧:永宁县行政审批中心
5.马立华:永宁县行政审批中心
6. 付燕荣:永宁县行政审批中心
7.李小梅:永宁县发改局
8.王 宁:永宁县审计局
9. 茆德恒:永宁县公安局
二、符合副科升正科条件人员名单:
1.李建宁: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沈之迁: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符合正科升副处条件人员名单:
1.郑进选:永宁县县委办公室
2.陈丽娟:永宁县民政局
3.曹 文:永宁县国土局
4.王金成:永宁县农牧局
5.常惠琴: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王海涛:永宁县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