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从2009年新医改启动以来,各级财政努力调整支出结构,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政府卫生投入实现了跨越式增长。根据财政决算数据,2009年到2015年全国各级财政医疗卫生累计支出达到56400多亿元,年均增幅达到20.8%。2016年,全国财政医疗卫生支出预算安排12363亿元,比同期全国财政支出预算增幅高1.3个百分点。
2016年政府卫生投入重点用于支持五个方面的改革:一是支持健全全民医保体系。2016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从2015年的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20元,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并加大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支持力度。
二是支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2016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从2015年的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45元。
三是支持公立医院改革。2016年,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扩大到200个城市,中央财政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每县每年补助300万元,对试点城市每个城市一次性补助2000万元,对试点城市的市辖区每区每年补助100万元。
四是支持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五是支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财政继续安排补助资金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同时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
据悉,我国从2012年开始进行大病保险试点,到2015年底,大病保险制度已经实现全覆盖。大病保险的核心是从农村的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资金当中拿出一定的比例来设立大病保险基金,参保人群不需要再重新缴费。如果参保人群得了疾病进行诊治,按照医保报销,如果个人比例超过一定的数额,用大病保险资金可以再报销。2015年,国家卫计委统计发现,享受到大病保险基金报销的超过400万人,受益人群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基础上,平均提高10到15个百分点的报销比例。大病保险在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今年将在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大病保险的效能,使大病保险基金进一步发挥其应有效能,力争做到能够享受大病保险的人群、符合条件享受的尽量让他享受到。同时提高大病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今年财政对于基本医保的政府补助标准人均提高40元,40元中有10元用于大病保险基金。各地应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尽量地扩大覆盖范围,提高受益水平,通过大病保险更好地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