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
发布时间:2016-04-29 11:39:48信息来源:【点击:次】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2016年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及事业单位实习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市按照文件精神及时与市财政局联系,共同做好“三支一扶”生活补助费的发放工作。经审核2014年在岗毕业生为375人,2015年招募毕业生为453人,两年共计828人,其中:兴庆区272人,金凤区148人,西夏区76人,贺兰县105人,永宁县102人,灵武市125人。2015年三区每人每月4566.9元,两县一市每人每月4529.6元,共计生活补助费4522.81万元,其中:兴庆区:1490.63万元,金凤区811.08万元,西夏区416,5万元,贺兰县570.73万元,永宁县554.42万元,灵武市679.44万元。截至目前,我市已按照要求将“三支一扶”毕业生生活补助费全部发放到位,并抓紧办理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工伤三项社会保险(不实行捆绑保险)等工作。